在香港的歷史街道中,有一處不容忽視的文化遺產——石階上的煤氣燈。這些煤氣燈不僅是城市照明的見證,更是歷史的承載者。石階建於1875年至1889年間,以堅固的花崗石築成,見證了超過一個世紀的風雨。


這些煤氣燈的具體安裝年份已不可考,但最早的紀錄可追溯至1922年。它們屬於「雙燈泡羅車士打款式」(Two-light Rochester Models),由英國著名的William Sugg & Co公司出產。這些燈具在當時不僅是技術的結晶,也代表了當時英國工業設計的高峰。
然而,隨著科技的進步,煤氣燈逐漸被電燈取代。香港的煤氣街燈在1948年2月29日重新啟用,但在接下來的20年中,其他地區的煤氣燈相繼被電燈所替代。這一過程反映了城市現代化的步伐,也標誌著歷史的一個轉折點。
面對這些具有歷史價值的煤氣燈,香港政府曾考慮將其移送至香港歷史博物館進行保存。然而,最終決定由煤氣公司繼續供應煤氣並負責維修,以確保其原址保存。這一舉措不僅保留了歷史的原貌,也讓市民和遊客能夠親身感受這段城市記憶。
總之,石階煤氣燈不僅是香港歷史的一部分,更是城市文化的重要組成。它們見證了時代的變遷,並在現代化的洪流中堅守著自己的位置。未來,我們有責任繼續保護和傳承這些珍貴的文化遺產,讓它們在城市中繼續閃耀。